开设网店销售品牌自行车,实际却是订购假冒品牌自行车进行转卖的“二道贩子”。近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被告人豆某某、郭某某提起公诉。
图说:开设网店销售品牌自行车,实际却是订购假冒品牌自行车进行转卖的“二道贩子” 黄浦区检察院供图(下同)
小工变身网店老板
2014年,豆某某在某自行车厂打工,主要负责给自行车打包,其间,其也一直在跟别人学怎么卖自行车,渐渐地耳濡目染,对自行车这个行业开始有所了解,比方说自行车的做工,摸一下、颠一下分量,他就能知道是真是假。
2017年开始,豆某某开始在A平台上售卖杂牌自行车,但由于销路不佳,该店铺2018年就关闭了。网店关闭后,其又回到了自行车厂上班,帮人家拉货、送货,直到2020年12月份,豆某某在朋友的介绍下,在B平台新注册了一个店铺“XX车业”。
卖假“凤凰牌”自行车
起初,“XX车业”依旧是销售杂牌自行车,但还是面临杂牌自行车不好卖、销量不高的问题。后来,豆某某听人说,高仿的“凤凰牌”自行车销量还可以,为了突破经营困境,他就想试着做做看,找到了一家生产假冒“凤凰牌”自行车的工厂,并和工厂老板李某某达成协议。主要售卖流程就是豆某某将客户在网上的订单发给工厂,由工厂直接发货给客户。而其老婆郭某某充当客服接单,接受网上买家的咨询和售后服务等。
2021年5月,刘女士在“XX车业”购买了一辆价值346元的凤凰牌自行车,拿到后发现是假冒商品后报警,遂案发。
质量堪忧退货率高
据豆某某供述,其网店走的是薄利多销的模式。不同型号自行车对应单价在200-300余元。而在正品旗舰店,和他售卖的自行车相似正品单价在600-800余元,也就是说,假冒自行车的价格不到正品的一半。
经查,豆某某销售的“凤凰牌”自行车均未获官方授权,其经营的店铺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期间,累计销售金额为人民币57万余元。与此同时,退货退款金额却高达19万余元,产品质量堪忧。
检察官说法:人无信则不立,事无信则不成,商无信则不兴,诚实守法经营才是成功致富的关键要素,莫要自欺欺人,以为套上名牌,“麻雀”便能摇身一变成“凤凰”,说到底,过硬的产品质量是商家的安身之本。广大买家也要擦亮双眼,购买知名商标产品应认准官方授权的渠道,切勿因贪图便宜购买低于正价过多的商品,导致自己的财产遭受不必要损失。
编辑:冯冯
凤凰自行车也不是什么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