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2024-08-17 09:00-2024-08-17 13:00
报名时间:2024-07-30 10:00-2024-08-12 18:00
比赛地点:四川 凉山 西昌•邛海湿地公园
主 办 方: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西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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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2024年四川省“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
(凉山州西昌市分会场)
西昌邛海湿地自行车车迷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四川省体育局
主办单位: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西昌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2024年8月17日
(二)竞赛地点:西昌·邛海湿地公园
三、参加单位
全国自行车运动爱好者。
四、竞赛项目与组别设置
比赛类型:公路车自行车大组赛
比赛地点:四川·西昌
比赛组别:男子精英组、男子大师组、女子公开组
参赛人数:约300人
序号 |
组 别 |
年龄段 |
人数 |
1 |
男子公路精英组 |
18岁-40岁 |
140 |
2 |
男子公路大师组 |
40岁-65岁 |
100 |
3 |
女子公路公开组 |
18岁-65岁 |
60 |
4 |
合 计 |
300 |
比赛线路:滨海绿道东一段(行者路书编号:4653741)
比赛距离:10KM(单圈)赛道位置:滨海绿道东一段
序号
组 别
距 离
(单圈10km)
圈数
1
男子公路精英组
50km
5
2
男子公路大师组
30km
3
3
女子公路公开组
30km
3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所有参赛者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竞赛精神,必须遵守竞赛规程,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比赛中,不得恶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出现上述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降低名次、取消成绩或停赛等处罚;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三)竞赛器材:服装、器材、车辆自备。
(四)参赛者比赛时必须佩戴头盔、骑行手套等必要的安全护具,比赛中不能使用玻璃器皿,所有车型均不得加装非人力传动装置。
(五)关于检录:运动员赛前60分钟开始检录,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检录不到者,视为弃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六)关门时间:本次比赛设置的关门时间为各组第一名运动员到达终点后延15%的时间(具体关门时间以补充通知为准),被关门运动员听从裁判员指挥,从指定下道口退出赛道,在特殊情况下,关门时间由裁判组和组委会商定后决定。
(七)器材要求:男子公路精英组、男子公路大师组、女子公路公开组比赛车型均为700c标准弯把公路车。各组不得使用计时赛车、铁三赛车、改装电助力山地车、死飞车等。参赛者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并满足比赛要求,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脚架、泥板、后货架等,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组委会及主、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采用各组集体(各组间隔)出发的方式,按到达终点先后顺序录取名次。
(九)参赛选手须具备参加自行车竞赛活动的能力,参赛队和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以下疾病患者不宜报名参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糖尿病患者和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十)参赛选手须在比赛期间规范佩戴组委会统一的号码布、号码牌、计时器,未佩戴或缺失号码布者不得参赛。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各组别个人成绩分别录取前10名,前3名登台领奖。
奖金表(税前)
名 次 |
组 别 |
||
男子精英组 |
男子大师组 |
女子公开组 |
|
1 |
2000 |
1500 |
1500 |
2 |
1500 |
1000 |
1000 |
3 |
1000 |
800 |
800 |
4 |
500 |
400 |
400 |
5 |
500 |
400 |
400 |
6 |
300 |
200 |
200 |
7 |
300 |
200 |
200 |
8 |
300 |
200 |
200 |
9 |
300 |
200 |
200 |
10 |
300 |
200 |
200 |
合 计 |
7000 |
5100 |
5100 |
注:奖金赛事组委会代扣20%个人所得税(奖金赛后7个工作日发放)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8:00前截止。
2、报名方式:野途小程序、野途APP、野途网站
3、报名咨询电话:李老师 15002888451(微信同号)
(二)报到须知
1、各参赛人员于2024年8月16日14:00-20:00报到并领取参赛资料。
报到地点:邛海湿地公园-主会场。
2、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以下材料方可参赛(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不准确的将视为放弃参赛):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2)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1 参赛选手自行提前打印签字);
(3)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3月内,含血压、心电图);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日期间,单据复印件);
以上资料准备纸质依据上交,如有遗缺,不得参赛。
3、报到流程:签到—提交报名相关资料—审核信息—缴纳押金(计时器押金现金200元)—领取参赛资料。
八、参赛费用及食宿安排
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问题,组委会不进行统一安排。
九、安全管理
(一)各参赛人员须与大会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否则不能参赛。(附件:1)
(二)各参赛人员须认真履行比赛期间的食、宿、交通、竞赛等方面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各参赛人员须加强参赛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各参赛人员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含往返路途)发生意外事故,自行处理。
(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承办地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赛事活动组织工作方案、赛事活动安全防控工作方案、赛事活动医疗保障救治工作方案、赛事活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赛事活动“熔断”机制,对赛事活动组织风险评估,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比赛安全有序开展。
十、其他事宜
(一)其他信息详见后期赛事公告。
(二)凡对裁判员裁决或竞赛成绩有异议提出申诉,需在当日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申诉费:1000元。
(三)各参赛人员报到时需交“计时器”押金(现金)200元/人,比赛结束退还押金。若“计时器”因个人丢失,每个“计时器”赔偿800元。
(四)开赛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各参赛人员至少赛前60分钟到达赛场进行检录和热身,比赛前15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参赛选手视为弃赛。
十一、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负责,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2024·全民健身系列活动西昌邛海湿地自行车车迷邀请赛
运动风险声明书
请在参加比赛前仔细阅读并签署此声明
1.本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本人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6条关于自甘风险规则的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本人同意接受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已清楚知晓有关自行车训练/活动/比赛的规则与警示,理解并清楚骑行活动和骑行装备在使用时是有不可预知风险的存在。
2.组织方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体检服务,组织方对本人身体情况的任何询问、了解和建议都不构成组织方对本人身体状况是否符合课程和产品要求的承诺及保证。在确认本声明前,本人应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了解自身身体情况,以确保自身具备参与组织方提供的运动服务的身体条件,且没有任何不宜运动的疾病、损伤和其他缺陷。因本人自身的任何疾病、损伤或其他缺陷导致本人在参加训练/活动/比赛时发生任何损害的,组织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人有任何身体方面的原因会影响或可能会影响使用组织方服务的,在参与组织方训练/活动/比赛过程中感到任何不适的,应及时告知组织方工作人员。本人在训练/活动/比赛前检查赛道、设施、设备。如果本人发现存在任何不安全因素的话,本人将告组织方。
4.如有未成年人参加本次活动,本人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参加训练/活动/比赛的风险有认知,且尽到谨慎的监护义务,如果因为监护人疏于认知和履行监护义务造成未成年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组织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本人有义务遵守组织方任何形式(包括口头、文本等)告知的安全规范,如果违反相关安全规范,造成任何后果组织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且组织法有权终止本人参加训练/活动/比赛资格,已交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6.本人承诺在参加训练/活动/比赛前后不饮用含酒精类饮品及服用(注射)任何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兴奋剂,如果因为本人饮用含酒精类饮品及服用(注射)任何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兴奋剂,造成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本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本人参加训练/活动/比赛项目时须穿着专业的装备,包括但不限于佩戴头盔、骑行眼镜、护膝、护肘、手套等装备,以保障自身骑行活动的安全性,本人已确认训练/活动/比赛道路(场),本人将承担参加此训练/活动/比赛并在活动道路(场)/比赛道路(场)的所有风险。本人还将承担与参加该运动项目有关的一切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摔倒、与其他参训或比赛人员发生接触和/或撞、天气引起的后果包括高温或潮湿天气、设备受天气原因造成的功能性下降、公路以及公路铁路交叉口的状况、水障碍、并发症以及观众或志愿者可能带来其他危险。骑行运动期间,不得参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穿着违反道 德规范的服饰进行运动。
8.本人在参加骑行训练/活动/比赛时禁止携带珠宝饰品等贵重物品,以免丢失或造成意外伤害。本人应妥善保管好自身携带的物品,如有遗失组织方概不负责。
9.本人同意将自己及参加活动的未成年人的肖像权(肖像图片、姓名、图形及视听资料等)授予活动/赛事组织方用于活动的宣传推广使用。
10.出于训练/活动/比赛安全考虑,本人同意组织方保留临时增加、改进或者取消非合适服务项目的权利。
本人_______在此确认已经仔细阅读此文件并完全理解其内容。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