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2023-11-25 07:30-2023-11-26 14:30
报名时间:2023-10-26 08:00-2023-11-23 18:00
比赛地点:河南 许昌 襄城县首山风景区环山道
主 办 方: 河南省体育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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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行走是吾乡”·2023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总决赛
暨襄城环首山自行车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架构
(一)指导单位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体育局
(二)主办单位
河南省体育总会、许昌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河南省自行车运动协会、许昌市体育局、襄城县人民政府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日期
2023年11月25日-26日
(二)比赛地点及开幕式地点
襄城县首山风景区环山道
三、比赛项目及组别
全民体验组 限2000人
男子公路车公开组 57.6公里(4圈) 限200人
女子公路车公开组 43.2公里(3圈) 限200人
男子山地车精英组 43.2公里(3圈) 限200人
男子山地车大师组 28.8公里(2圈) 限200人
四、比赛路线
竞赛组路线图
五、竞赛日程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11月24日 |
10:00-18:00 |
选手报到,领取物料 |
广成丽景大酒店 |
11月25日 |
8:00 |
特色暖场节目 |
襄城县首山风景区环山道 |
8:30 |
开幕式 |
||
8:50 |
全民健身体验组 |
||
9:20 |
男子公路车公开组 |
||
14:30 |
女子公路车公开组 |
||
11月26日 |
8:30 |
男子山地车精英组 |
|
10:30 |
男子山地车大师组 |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大众俱乐部、自行车运动爱好者;
2.参赛选手必须符合竞赛分组的各项要求;
3.参赛选手必须携带本赛季全年的意外伤害保险进行报名确认,并接受组委会的验证;
4.全民健身体验组不限年龄,不限性别,不限车型(助力车除外);
5.男子公路车公开组:比赛当年为18周岁至50周岁;
6.男子山地车精英组:比赛当年为18周岁至35周岁;
7.男子山地车大师组:比赛当年为36周岁至50周岁;
8.女子公路车公开组:比赛当年为18周岁至50周岁。
(二)报名方法
1.组委会接受以参赛队或俱乐部为单位的报名和选手个人形式的报名;
2.报名时间:赛事规程发布之日起至11月23日下午18:00前为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费用:竞赛组每人交报名费50元(号码牌、号码布、赛事保险等),全民健身体验组仅限地方企事业单位组织线下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4.所有报名须登陆网上报名平台或添加扫描下方赛事客服二维码进行报名;
(联系方式:17335707563微信同号)
5.名额限定:全民健身体验组2000人,男子公路车公开组200人,男子山地车精英组200人,男子山地车大师组200人,女子公路车公开组200人;
6.报名录取,按报名确认的时间先后顺序额满截止;
7.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填写真实有效信息及提供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军人证等,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8.除承办方原因取消比赛外,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三)报到确认
1.运动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赛事组委会酒店襄城广成丽景大酒店(襄城县烟城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南60米路西)报到。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并现场签署赛事免责声明等文件,组委会核实身份后发放车牌、号码布等赛事物品;
2.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亚豪 17335707563(微信同号)。
(四)健康要求及参赛须知
1.自行车比赛是一项高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体育比赛的疾病,有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能力,选择合适的项目报名参赛。如因自身疾病在比赛中导致意外的,组委会概不负责;
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请不要报名: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者;
(7)孕妇;
(8)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2.参赛人员必须与组委会签订免责声明书,且不得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者,否则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对此,参赛选手负有全部的责任和义务;
3.组委会将为参赛运动员统一办理比赛当天人身意外事故和医疗意外事故伤害保险。出现人身意外事故和医疗意外事故,参赛选手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赔偿细则严格按照保险公司保单条款执行,组委会不再对保单条款以外的保险责任负责;
4.组委会不负担参赛运动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
1.本次赛事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并执行“行走是吾乡”·2023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竞赛规程总则和竞赛指南,以及相关规定;
2.“行走是吾乡”·2023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使用电子计时系统,参加竞赛组比赛的选手报到时须缴纳200元/个计时芯片押金,比赛结束后退计时芯片返还押金;
3.参赛车辆、头盔、装备等自备。比赛必须使用所参赛项目规定的赛车,一旦被裁判团核实违规使用比赛器材的行为,将取消比赛成绩及比赛资格;
4.公路车参赛车型为大组赛公路赛车(700C公路车),必须配备前后刹车系统,不得使用计时车、固齿车、休息把及佩戴附加把;
5.山地车参赛车型轮径限26/27.5/29英寸车轮直径。轮胎宽度为1.7英寸及以上非光头胎,山地车需带减震,禁止使用光头轮胎,必须配备前后刹车系统;
6.残疾运动员根据身体状况可以使用小附把,严禁使用附加把;
7.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附加把、小附把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8.运动员及车辆必须佩带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号码牌,且号码必须一致;号码布和车牌不可自行裁剪,否则不予参赛。组委会在报道现场提供:计时芯片、号码牌、号码簿安装和佩戴说明,如选手在检录时未按规定配备,裁判组有权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9.所有参赛者必须遵守竞赛规程,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有意行为;不得冲撞、排挤、挂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若出现上述行为,裁判团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二)比赛检录
1.运动员须在赛前1个小时开始检录(根据现场情况而定),赛前20分钟结束检录。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2.检录时须出示身份证,裁判将检查车手是否按规定佩带头盔、号码布,车辆是否按规定固定号码牌、计时器,符合比赛器材要求。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要求车手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否则导致的不能参赛,车手责任自负;
3.完成检录后选手集中在检录区等候,不得离开;
4.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三)特殊规定
1.绿色运动,保护环境。运动员不得随意随地滥乱扔食物、食品袋、水壶和衣服等物。严禁携带和使用玻璃容器;
2.比赛设立关门时间,被关门的运动员摘掉车牌,自行骑行到终点前分道口下赛道。根据比赛进程,裁判团有权根据赛事情况调整关门时间和判定脱圈运动员退出比赛;
3.运动员如退出比赛,要立即摘下其身体号码并把它交给裁判,或交给收容车裁判。已退赛的运动员不得通过终点线,除非该运动员受伤或重病;
4.裁判团有权决定对以下参赛选手的行为进行判罚执行;
(1)比赛进入终点和途中冲刺时,必须保持其骑行方向,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时间、降低名次或取消比赛资格
(2)抄近道——取消成绩
(3)暴力行为——全年禁赛
5.如因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比赛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时,出于对所有人员的安全考虑,赛事组委会、裁判团有权临时更改比赛路线、调整组别、合并组别、推迟比赛时间、提前终止比赛甚至取消比赛。在此条件下,请选手务必配合赛事组委会安排,如因个人原因导致错失比赛,概不接受投诉和仲裁;
6.获奖运动员必须按时参加媒体见面会和颁奖仪式,应在赛后及时到达颁奖区等候颁奖,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奖项;
7.组委会和河南省自行车运动协会有权通过权威机构对参赛选手进行反兴奋剂检查。若检查结果呈现阳性,其须负担检查费用,并取消其全部比赛成绩,不予排名。同时,禁止参加下一年度比赛;
8.参赛运动员必须了解、熟知比赛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参赛者自身或其它,也可能来自于比赛器材、场地等,并自愿放弃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赞助方及相关所有个人和单位提出针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损失、伤害进行任何索赔、法律诉讼的权利;
9.参赛运动员必须无条件遵守赛事的各项规定,遵守比赛道德,否则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风险、损失或伤害责任。
(四)仲裁及申诉
参赛选手或领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须在本组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并交申诉费500元。经仲裁核实做出裁决,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者申诉费返还,败诉者申诉费不退。若对报名选手参赛资格提出异议,可在赛事过程中携有效证据随时举报。裁判团上报河南省自行车运动协会核准后,对当事人做出相应处理。
八、奖励办法
奖项 |
男子公路车公开组 |
男子山地车精英组 |
男子山地车大师组 |
女子公路车公开组 |
全民 健身体验组 (等价奖品) |
1 |
10000 |
5000 |
4000 |
4000 |
1000 |
2 |
8000 |
4000 |
3000 |
3000 |
800 |
3 |
6000 |
3000 |
2000 |
2000 |
800 |
4 |
5000 |
2500 |
1500 |
1500 |
600 |
5 |
4000 |
2000 |
1000 |
1000 |
600 |
6 |
3000 |
1500 |
900 |
900 |
600 |
7 |
2000 |
1000 |
800 |
800 |
500 |
8 |
1500 |
900 |
700 |
700 |
500 |
9 |
1000 |
800 |
600 |
600 |
500 |
10 |
900 |
700 |
500 |
500 |
500 |
11—15 |
800 |
600 |
400 |
400 |
400 |
16—20 |
700 |
500 |
300 |
300 |
300 |
21—25 |
600 |
400 |
200 |
200 |
300 |
26—30 |
500 |
300 |
100 |
100 |
200 |
31—35 |
400 |
|
|
|
200 |
36—40 |
300 |
|
|
|
100 |
41—50 |
|
|
|
|
100 |
1.前三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2.所有获奖选手奖金将扣除2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
3.本次比赛现场不发放奖金。在赛事结束后进行成绩公示,若无仲裁事项,赛事奖金将于公示时间结束后30天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获得奖励选手需现场扫码登记本人获奖信息和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九、颁奖环节
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
主持人宣布颁奖仪式开始,为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进行颁奖,运动员和颁奖嘉宾合影留念;
颁奖仪式结束。
十、裁判团组成
裁判团由河南省自行车运动协会选派,并从赛区调派相应数量的辅助裁判配合完成比赛裁判任务。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发布
十二、本竞赛规程总则解释权属“行走是吾乡”·2023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