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中
比赛时间:2026-06-14 07:00-2026-06-14 16:30
报名时间:2026-05-23 17:00-2026-06-08 20:00
比赛地点:河南 驻马店 老乐山音乐喷泉广场
主 办 方: 河南省体育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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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行走是吾乡”2026年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
(驻马店·确山站)
竞赛规程
一、组织架构
(一)指导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体育局
(二)主办单位:河南省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河南省田径自行车运动中心
河南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驻马店市体育局
确山县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驻马店市体育总会
驻马店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驻马店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确山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确山县瓦岗镇人民政府
老乐山风景区
(五)支持单位:河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
河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二、开幕式时间及地点
2026年6月14日(周日),确山县老乐山景区南门广场
三、比赛组别及项目设置
1.男子公路车精英组:18周岁至45周岁(50公里,3圈),限200人;
2.男子山地车大众组:18周岁至60周岁(22.8公里,1圈),限200人;
3.女子公路车大众组:18周岁至60周岁(36.5公里,2圈),限200人。
四、比赛日程
|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
6月13日 |
14:00-18:00 |
运动员报到,领取物料;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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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 |
7:00-9:00 |
运动员报到,领取物料; |
老乐山音乐喷泉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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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08:58 |
暖场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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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00-09:20 |
开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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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0—11:30 |
男子公路车精英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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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0 |
颁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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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00 |
女子公路车大众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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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6:30 |
男子山地车大众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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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 |
颁奖 |
五、比赛路线
(一)竞赛组线路图
路线描述:赛事起点:老乐山景区—北岗新村(绕圈起点)—S344省道—嫘祖大道—北泉寺—北岗新村(小环线绕圈13.7KM/圈男子公路车精英组3圈、女子公路车大众组2圈、男子山地车大众组1圈)—赛事终点:老乐山景区东门
注:实际路线以最终发布为准。
六、参赛要求
(一)年龄要求
1.男子公路车精英组:18周岁至45周岁(1981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2.男子山地车大众组:18周岁至60周岁(196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3.女子公路车大众组:18周岁至60周岁(196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二)健康要求
1.自行车比赛是一项高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有风险的竞技项目,具有对抗性和挑战性,同时还兼具技术性,对参赛选手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所有参赛选手都须经过长期自行车运动训练,具有丰富的长距离骑行经验,并且能够自我保证自身身体健康,有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或训练的基础,无不适宜参加体育比赛的疾病;
2.参赛选手不得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且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塞、脑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否则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对此参赛选手负有全部责任;
3.参赛选手需须经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及精神状况能够适应长距离骑行运动,方可报名参赛;
4.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得参赛,请不要报名: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者;
(7)孕妇;
(8)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三)报名须知
1.参赛选手须长期参与体育锻炼,且身体健康并符合比赛规则(程)各项要求的自行车运动爱好者;
2.参赛选手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能力,选择合适的项目报名参赛,并严格按照各组别参赛资格要求和年龄要求选报对应组别,不得虚报和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3.除组委会特邀选手除外,两年内代表注册UCI职业车队参赛的选手不得报名参赛;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专业选手及退役未满2年的专业运动员和有违反过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赛风赛纪的选手,不得报名参赛;
4.为推广河南省自行车运动发展,组委会特邀选手不受年龄和专业限制;
5.除组委会为参赛选手的购买的保险外,参赛选手需确保本人名下有社保、医保、新农合等医疗保险;
6.组委会有权使用比赛期间拍摄的照片和视频进行宣传推广;
7.参赛选手必须遵守赛事的各项规定,遵守比赛道德,如擅自违反相关规定及健康要求进行参赛,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8.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有关赛风赛纪的各项规定,且在赛前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9.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条明文规定、国家体育总局现行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赛事注册分级管理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相关参赛车队或俱乐部名称及服装不得随意冠以“中国”“全国”“国际”等字样。相关参赛车队或俱乐部在名称选择时,须恪守准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基本原则,严禁使用任何可能误导公众或暗示不实规模与影响力的言辞。组委会有权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名称规范和报备的俱乐部,进行责令整改和限制参赛);
10.参赛选手必须了解、熟知比赛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参赛者自身或其他,也可能来自于比赛器材、场地等;参赛选手同意且自愿放弃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赞助方及相关所有个人和单位提出针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损失、伤害(包括不限于自身缺乏耐力、体力、技术、经验或因其他参与者不当作为或与其他方发生碰撞、器材问题等)进行任何索赔、法律诉讼的权利;
11.组委会有权对各组别选手进行资格审查,并有权禁止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参赛选手进行比赛。
12.组委会不负担参赛选手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
七、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时间
赛事规程发布之日起至6月8日(赛前7天)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费用及人数限制
1.男子公路车精英组:50元,限200人;
2.男子山地车大众组:50元,限200人;
3.女子公路车大众组:50元,限200人;
注:本站比赛男子公路精英组可以与男子山地大众组可以兼报。
4.报名录取,按报名确认的时间先后顺序额满截止。
(一)报名方式
1.组委会接受以参赛车队、俱乐部等为单位的团体报名及选手个人报名;
2.参赛选手可以通过“河南省自行车运动协会”微信公众号、“赛事嘉”小程序、“野途网”进行报名(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填写真实有效信息及提供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团队报名可联系赛事客服进行报名;
(联系方式:17335707563微信同号)
咨询时间:工作日及比赛期间节假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8:00
4. 赛事选手群
(二)退赛须知
1.组委会有权根据参赛选手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报名,参赛选手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参赛组别及个人参赛信息或转让参赛名额;
2.已报名的参赛选手因个人原因放弃比赛,在本站比赛报名截止前可申请退赛退款,报名截止后不再因任何原因受理退赛及退款。
(三)赛事报到
1.报到地点:关注河南省自行车运动协会公众号
2.参赛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赛事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警官证、军人证等),并现场签署或提供本人签署的赛事免责声明等文件;
3.各竞赛组别报到时须缴纳计时芯片押金200元/人(全民健身群众组除外),比赛结束后归还芯片退还押金,如计时芯片丢失,则押金不退;
4.所有参赛选手自行到达报到地点及比赛开幕式地点。
八、竞赛规程
(一)比赛规则
1.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和“行走是吾乡”2026年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竞赛规程总则及本次赛事特定规则;
2.竞赛组比赛以参赛选手完成比赛,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决定成绩排名;
3.所有参赛选手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竞赛规程、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有意行为;不得有意接触、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若出现上述行为,裁判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4.比赛中如遇其他选手要超越时,被超选手要主动让开道路,不得故意阻挡;
5.赛道为交通管制封闭赛道,参赛选手不得与赛道外人员身体接触,如有接触视为比赛违规,取消比赛资格;
6.参赛选手如出现身体、机械或其它原因导致需要退出比赛,要立即摘下其身体号码并把它交给裁判,或交给收容车裁判,并迅速离开赛道,不得影响其他参赛选手比赛。已退赛的选手不得通过终点线,除非该选手受伤或重病;
7.裁判有权决定对以下参赛选手的行为进行判罚执行:
(1)比赛进入终点和途中冲刺时,必须保持其骑行方向,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时间、降低名次或取消比赛资格;
(2)抄近道,违者取消成绩;
(3)暴力行为,违者全年禁赛;
(4)欺骗行为,违者取消本次比赛成绩,并本年度禁赛;
(5)不遵从裁判指令,违者取消本次参赛资格及成绩。
8.收容裁判有权根据比赛进程和参赛选手身体状况要求其停止比赛,进行收容;
9.根据竞赛规程及各组别比赛要求,比赛设置关门时间,被关门的选手须摘掉车牌,立即离开当前赛道退出比赛。裁判团有权根据比赛进程调整关门时间。
(二)竞赛器材及装备要求
1.全民健身群众组车型不限(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力装置);
2.公路车参赛车型必须符合国际自盟要求及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规定的公路大组赛规格,不得装有附加装备;
3.山地车参赛车型为26寸、27.5寸及29寸车型,不得使用硬叉(前叉必须具备减震效果),外胎必须使用1.75英寸及以上有齿外胎外胎,不得加装任何辅助装置及附加把;
4.残疾选手根据身体状况可以使用小附把,严禁使用附加把;
5.竞赛组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附加把、小附把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6.参赛选手在比赛时,必须佩戴坚固的安全头盔,否则,将被拒绝出发;如在比赛途中发现有违规使用比赛器材的行为,将取消该名参赛选手比赛成绩及比赛资格;
7.参赛选手需自备参赛服装、器材、车辆,并自行检查及确保自行车装备及头盔的安全性能,严格遵守竞赛规程相关要求,组委会及主、承、协办单位等不承担任何后果及责任;
8.所有参赛选手须自抵达赛区之时起须看管好自身的器材及财物,组委会无确保选手财物及器材不丢失及损坏之义务。在比赛中非因组委会工作人员及车辆原因所导致的器材损坏与人身伤害,组委会不承担相关责任;
9.参赛选手须按照规则规定将号码布及号码牌分别佩戴在腰部两侧及自行车车架上;号码布及车架号码牌严禁裁剪或折叠,否则将给予该选手相应处罚;
10.任何服装不能遮盖骑行服上的标识或参赛选手的号码布,特别是在比赛中和颁奖仪式上;
11.为保障所有参赛选手安全,除了提前向组委会报备的参赛选手以外,不允许非报备参赛选手在比赛中使用摄影摄像设备。
(三)比赛检录及出发方式
1.参赛选手须在赛前1个小时开始检录,赛前20分钟结束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经检录签到而进行比赛的参赛选手,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2.裁判将根据参赛选手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进行身份确认及检录。如发现或接到举报,有参赛选手信息不符或冒名顶替者,裁判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和名次;
3.参赛选手需按规定佩戴头盔、号码布,参赛车辆须符合各竞赛组别器材要求,并按规定固定号码牌、计时芯片,方可进行检录。如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裁判有权要求该选手重新装备直至合格为止,因此导致参赛选手不能参赛或取消参赛资格的,参赛选手需自行承担后果;
4.参赛选手完成检录后,需在检录区等候,不得离开,否则视为未完成检录;
5.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6.比赛出发方式为分组集体出发,出发顺序以各单站竞赛规程为准。
(四)仲裁及申诉
1.参赛选手,若对比赛结果有异议,须在本组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诉材料,并缴纳仲裁申诉费500元(胜诉返还仲裁申诉费,败诉则不退仲裁申诉费),经仲裁委员会核实后做出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再次申请;
2.仲裁申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诉人身份证、参赛号码牌、相关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相关投诉人、证明人必须是本站该组别的赛事参赛选手;
3.所有对比赛有任何异议者,不得当场与裁判或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等过激行为,否则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
(五)其它规定
1.为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比赛期间设立赛段关门时间或分段关门时间(具体关门距离及关门时间在各单站竞赛规程中公布)。到达关门时间后,相应路段会恢复社会交通,如参赛选手未能够在关门时间内完成相对应的比赛距离,应立即停止比赛并摘掉车牌,并立即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
2.裁判有权根据比赛进程及赛事情况调整关门时间和判定脱圈选手退出比赛;
3.获奖选手必须按时参加媒体见面会和颁奖仪式,应在赛后及时到达颁奖区等候颁奖,并按时参加颁奖仪式和媒体采访,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和媒体采访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奖项;
4.组委会和裁判有权禁止任何不适合参赛的选手比赛;
5.出于对所有人员的安全考虑,组委会和裁判将根据参赛组别、参赛选手数量与水平、天气、场地、特殊因素等状况,有权临时决定调整组别、合并组别、更改比赛路线、减短比赛距离、提前或退后发车、提前终止比赛、临时中立比赛等措施,以确保赛事顺利完成。因此导致的比赛异议,组委会概不接受投诉和仲裁。为避免错失比赛最新信息,所有参赛选手应提前抵达赛场并注意现场公告、通知。;
6.如因天气或赛道、安保、不可抗力等原因,比赛正在进行中被迫中止,裁判有权中止比赛,成绩中立,裁判团有权决定将该组奖金以检录人员为基数,平均分配奖金;
7.绿色运动,保护环境。参赛选手不得随意随地乱扔食物、食品袋、水壶和衣服等物品,严禁携带和使用玻璃容器;
8.组委会和河南省自行车运动协会有权通过权威机构对参赛选手进行反兴奋剂检查。若检查结果呈现阳性,其须负担检查费用,并取消其全部比赛成绩,不予排名。同时,禁止参加下一年度本系列比赛。
九、奖项设置
(一)竞赛组奖项设置
各组别奖励情况如下(单位: 元):
|
名次 |
男子公路车精英组 |
女子公路车大众组 |
男子山地车大众组 |
总决赛 |
|
组别 |
基金池 |
|||
|
第1名 |
3000 |
2000 |
2000 |
10000 |
|
第2名 |
2500 |
1500 |
1500 |
|
|
第3名 |
2000 |
1000 |
1000 |
|
|
第4名 |
1800 |
900 |
900 |
|
|
第5名 |
1500 |
800 |
800 |
|
|
第6名 |
1200 |
700 |
700 |
|
|
第7名 |
1000 |
600 |
600 |
|
|
第8名 |
900 |
500 |
500 |
|
|
第9名 |
800 |
400 |
400 |
|
|
第10名 |
600 |
300 |
300 |
|
|
第11~15名 |
400 |
200 |
200 |
|
|
第16~20名 |
400 |
200 |
200 |
|
|
第21~25名 |
300 |
100 |
100 |
|
|
第26~30名 |
300 |
100 |
100 |
|
|
组别小计 |
22300 |
11700 |
11700 |
10000 |
1.如果某个竞赛组实际参赛人数少于100人(不含100人),该组别将仅录取前20名;
2.各分站赛设置10000元总积分基金,累计并入总积分基金池,作为2026年度总积分奖项颁发。
(二)河南籍积分设置
“行走是吾乡”2026年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积分一览表
(限河南省籍)
|
名次 |
积分 |
名次 |
积分 |
|
第1名 |
80 |
第16名 |
30 |
|
第2名 |
75 |
第17名 |
30 |
|
第3名 |
70 |
第18名 |
30 |
|
第4名 |
65 |
第19名 |
30 |
|
第5名 |
60 |
第20名 |
30 |
|
第6名 |
55 |
第21名 |
20 |
|
第7名 |
50 |
第22名 |
20 |
|
第8名 |
45 |
第23名 |
20 |
|
第9名 |
40 |
第24名 |
20 |
|
第10名 |
35 |
第25名 |
20 |
|
第11名 |
30 |
第26名 |
20 |
|
第12名 |
30 |
第27名 |
20 |
|
第13名 |
30 |
第28名 |
20 |
|
第14名 |
30 |
第29名 |
20 |
|
第15名 |
30 |
第30名 |
20 |
|
参赛积分 |
10 |
||
1.为鼓励河南省籍选手参赛,针对河南省籍选手(以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住址为河南省区域范围均可,施行联赛积分制,设置排名积分、参赛积分(单场赛事排名积分和参赛积分不累加)及优秀俱乐部组织奖;
2.2026年度总决赛奖金具体金额由2026年各分站赛奖金池累加决定;
3.个人排名积分由参赛选手参加的每站比赛所获名次对应积分确定,未获得名次的参赛选手可获得参赛积分;
4.“行走是吾乡”2026年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总决赛)赛站排名积分和参赛积分将翻倍计算;
5.总积分排名由参赛选手参加每站比赛所获得的对应积分加总确定;
(1)总积分排名中,如果累计积分相同,则以已完成比赛的分站数场次进行排名,多者列前;
(2)如果仍相同,比较其已获得各站的最好名次的次数,以此类推,优者列前;
6.优秀俱乐部组织奖按照俱乐部2026年度参与所有分站赛的完赛人次加总确定(仅限竞赛组及骑游组,全民健身群众组除外);
7.年度奖项具体分配方式另行通知。
(三)奖金发放
1.比赛奖金采用转账方式进行发放,获奖选手需提供正确账户信息,30天逾期未办理者按弃奖处理;
2.所有获奖选手奖金将按照中国税法有关规定,扣除2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
十、裁判员
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和裁判员按照河南省自行车运动协会相关规定统一指派,并由承办地调派相应数量的辅助裁判和志愿者配合裁判团完成比赛执裁任务。
十一、赛事保险及责任声明
1.组委会将为每位参赛人员购买比赛当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车辆及个人器材不在保险范畴之内),赛事保险为当日比赛中的保险责任,不包括往返赛场途中骑行、会场骑行、试骑、热身等非比赛期间、非比赛场地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责任,也不包括比赛过程中被途中强制关门后路程。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任何错误的报名信息将导致无法投保,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后果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报名顶替参赛者均无法享受保险;
2.除组委会统一购买比赛当天保险以外,强烈建议所有参赛选手自行办理比赛期间意外伤害和突发疾病保险1份,以参赛项目比赛日为准,覆盖比赛开始前2天及比赛结束后1天,保险赔偿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突发疾病(包含猝死、中暑)身故和伤残、意外伤害医疗、突发疾病医疗,且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突发疾病身故和伤残保险赔偿额度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请选手谨慎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报名。参赛期间由于选手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性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如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4.参赛选手在赛会期间因饮酒、服用兴奋剂、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5.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疗救助。参赛选手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选手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主办方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十二、自甘风险
《民法典》中确立了文体活动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其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危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有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安全保障责任的规定。
十三、赛风赛纪
1.所有参赛选手严禁使用兴奋剂,一经发现并证实,将终身禁止参加河南省内所有自行车赛事。
2.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按规定完成比赛,任何违规行为都将按规则进行处罚。
3.严重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的选手,或发生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相关选手,裁判可对其取消本场比赛资格,直至后续本系列所有比赛,并根据规则上报河南省自行车运动协会建议停赛或禁赛的处罚,并取消该选手或所属俱乐部次年参赛资格。
十四、熔断机制
比赛期间如因极端天气、防控、重大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办赛条件变化时,赛事组委会经研判确定已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将启动“熔断机制”,暂停、延期或取消比赛,并及时告知参赛选手相关情况及后续处理事宜。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属“行走是吾乡”2026年河南省自行车公开赛(驻马店·确山站)赛事组委会。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