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2025-09-13 00:55-2025-09-13 16:55
报名时间:2025-08-14 16:53-2025-09-01 12:00
比赛地点:黑龙江 齐齐哈尔 碾子山
主 办 方: 中共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委员会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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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一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
齐齐哈尔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
中共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委员会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胜方(黑龙江)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9月13日
地点: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
三比赛形式和组别
(一)公路自行车赛
(二)山地自行车赛
(三)体验组
四竞赛距离
(一)公路自行车赛
公路自行车赛竞赛距离为33.9公里
(二)山地自行车赛
山地自行车赛竞赛距离为43.9公里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者须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签到,并领取参赛包。
(二)参赛者应长期从事自行车锻炼,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合本次比赛的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塞、低血糖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组委会有权禁止不适合参赛的选手进行比赛。
(三)曾在国际自盟、中自协注册的专业运动员,距比赛当日退役不满1年的不得参加公路自行车赛男子精英组、男子大师组和女子组比赛,男子公开组不受限制。
(四)选手需在报到时亲自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书》。
六竞赛办法
本赛事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特别规定执行。
七特别规定
(一)并组发枪时,不同组别选手不允许跟随骑行,禁止帮助或故意阻挡其他运动员,否则将被罚时或取消比赛成绩。
(二)关门时间依据各组第一名完赛运动员用时的20%设置。特殊情况下,裁判委员会有权适当调整。根据比赛进程和赛道情况,裁判有权对落后差距过大的选手进行收容。
(三)所有参赛选手不允许接受任何外界帮助,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四)禁止在垃圾丢弃区之外丢弃任何物品。
(五)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暂停或取消比赛。如果比赛已经开始,技术代表和裁判长根据赛事进行的程度决定就此将当前状态作为比赛结果或比赛取消当前成绩无效。
(六)裁判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比赛距离,决定是否并组发枪,有权调整比赛时间。
(七)运动员不能弃车前行。如果车辆无法正常工作,运动员可以在自行车赛道通过跑步或走路的方式推车或抬车前进,不得影响或妨碍其他运动员进行比赛。
(八)参赛者一切费用自理,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参与者发生的费用及责任;参赛者承诺遵守赛事的各项规定,遵守比赛道德,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损失或伤害。
(九)参赛者清楚、了解、熟知比赛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来自参赛者自身或其他人,也可能来自比赛器材、场地等。
(十)参赛者自愿放弃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赞助方及相关所有个人和单位提出针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损失、伤害进行任何索赔、法律诉讼的权利,这种损失、伤害包括不限于自身缺乏耐力、体力、技术、经验或因其他参与者不当行为或与其他方发生碰撞、器材问题等。
(十一)本次比赛计时以电子计时为主,影像为辅、手动计时配合。
(十二)比赛结束后15分钟颁奖,前三名获奖运动员必须在颁奖准备区等候,组委会在颁奖区设置赛后恢复冰池。如未能按时参加颁奖仪式,视为放弃奖金等所有奖励。
(十三)本次比赛不设公共器材站,不提供公共器材车辆,不设途中补给点,组委会将在综合区设车辆维修区、补水点。
八器材
(一)限使用符合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自行车竞赛规则》标准的自行车。
(二)体验组不限车型,但必须是制式运动自行车,禁止带有折叠功能及电助力车型参赛。
(三)参赛车辆在比赛前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四)运动员必须穿骑行服装、佩戴头盔参加比赛。
(五)所有运动员须自我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并满足比赛要求,任何有安全隐患的自行车不得参加比赛。同时参赛运动员的器材装备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即使是在赛后,裁判团有权再次检查运动员器材,如核准存在违规,违规运动员将视情节被判罚。
(六)比赛装备的任何广告部分都不能违反规则规定。
九检录
(一)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检录时参赛者必须穿着骑行服并按规定佩戴号码布,正确安装车码牌和芯片,佩戴头盔。
(二)所有运动员必须参加开幕式,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三)号码布要水平并排固定在骑行服兜沿上部,号码布之间距离为1~5厘米,计时芯片应用扎带固定至无碟片侧前叉底部。
十奖励
(一)公路自行车赛奖金(单位:人民币/元)
(二)山地自行车赛奖金(单位:人民币/元)
注:
①男子公开组:单组出发≥25人,取前8名;25人>单组出发≥15人时,取前5名;15人>单组出发≥8人时,取前3名;单组<8人时,组委会有权取消该组或将该组运动员并组到相应年龄组别。
②其他组别:单组出发≥40人,取前20名;40人>单组出发≥20人时,取前10名;20人>单组出发≥10人时,取前5名;10人>单组出发≥5人时,取前3名;单组<5人时,组委会有权取消该组或将该组运动员并组到相应年龄组别。
③赛事奖金将于成绩公告结束后30天内转账至获奖选手个人银行账户。组委会将在赛后收集获取获奖选手的详细的银行卡信息、个人信息以及开户行信息。
④所有获奖选手奖金将扣除2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
(三)纪念奖牌
运动员赛前技术会现场发放纪念奖牌(不能代领),赛后不再发放。
(四)纪念骑行服
报名参加体验组将获得价值98元纪念骑行服一件,骑行服将于比赛当天现场发放。
十一报名报到
(一)报名
1、报名费用:
①120元/人,团体报名(5人及以上)80元/人。
②早鸟报名80元/人,早鸟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18日12点。
③体验组免收报名费。
2、齐齐哈尔市籍贯(以身份证为准)运动员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赛后可退回报名费。
3、报名截止至9月1日12:00
4、报名方式:
5、报名联系人:景先生,17036667111(微信同号)。
6、注意事项:比赛报名以缴费成功、组委会最终确认为准,已报名但逾期未交费,或被组委会驳回报名均无效。
(二)报到
1.报到时间:2025年9月12日10:00—16:00
2.联系人:白女士15945012816
3.注意事项:报到时均需凭报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签到、领取参赛包并签署免责声明。如参赛者本人无法按时报到,视为自动退赛。
3.计时器领取:报到时,现场领取计时芯片,并缴纳200元押金,比赛结束后交还计时芯片,退回押金。
十二赛事仲裁
赛事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负责,仲裁委员会的决定将为最后裁决,不受任何组织干涉。赛事中对裁判工作及判罚有异议的,请在比赛成绩公示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缴纳1000元押金,提供证据,过时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成功退还押金,申诉失败押金不退。
十三权责声明
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